1、结婚以前财产如何界定新
结婚以前财产指婚姻登记前一方自行购置或获得的财产,如结婚以前所得房地产、汽车,经继承、赠予且规定为个人所有些财产。结婚以前获得且结婚以后未重新约定所有权的为结婚以前财产,但结婚以后产生的收益,如租金、利息等,所有权归属因个案有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二)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结婚以前财产如何处置
结婚以前财产一般被视为个人专用所有物,该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并允许个人自由行使各项权利,如进行赠与、供应或者其他形式的处分行为。然而,针对任何财产的处置过程中,都需留神妥善保存与之有关的凭证,用以有效证明其结婚以前归属性。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内,若夫妻二人提前就结婚以前财产的处置事宜达成了共识并签署了书面协议,那便应严格遵照规定加以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二)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结婚以前财产如何分割
结婚以前财产一般属个人,离婚时不分。但结婚以前财产结婚以后实质转变,如现金买房且登记双方名,可能视为一同财产分割。夫妻对结婚以前财产归属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二)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婚以前财产一般指在结婚登记前夫妻一方就已经获得的财产。譬如,一方结婚以前通过我们的劳动所得购买的房地产、汽车,或者通过继承、赠与等合法方法获得,且明确只归一方所有些财产。假如财产在结婚以前已经获得,且结婚以后没对其归属进行重新约定,一般会被认定为结婚以前财产。应该注意的是,结婚以前财产在结婚以后产生的收益,如租金、利息等,其归属或许会因具体状况有所不同。